為進一步強化制度管理,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人,公司經營部對工程勞務分包定標實施辦法進行了重新修訂。
該《辦法》取消了施工班組強制性報名投標及中標后不再有其他工程投標資格條例,調整為施工班組自愿報名參加,中標后根據自身綜合情況仍可自愿投標報名,杜絕了施工班組因強制性報名導致中標后無能力實施中標項目,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管理,對于中標的施工班組仍可投標,讓有較強能力的施工班組有多次投標的機會。與此同時,公司將以往費率報價的定標方式優化為抽簽定標,中標下浮率當場確定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杜絕了施工班組私下圍標、串標的行為。
3月24日,公司進行招標實施辦法修訂后的首次勞務分包招標會議。各勞務分包單位(施工班組)通過自愿報名,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工程勞務分包單位(施工班組),其中工程中標下浮率在規定區間內抽取兩個數值取均值確定,整個招標過程更加公平、公正、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