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1日至12月25日,柯橋區審計局對我單位2019年工程結算情況進行了審計,于2020年1月13日出具了審計報告(紹柯審報[2020]1號)。審計報告對我單位做出了客觀的審計評價意見,提出了審計發現的問題,并對我單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議。根據審計調查報告指出的問題,我們專題研究并部署整改,現將整改結果公告如下:一、審計報告反映問題的整改情況(一)關于部分工程投資績效不高的第1點使用率低的問題整改情況:稽東自來水廠改造工程二期和供水擴面工程作為政府民生保障工程,通水后,由于居民用水習慣等原因,造成用水量較小。我單位通過對轄區內用戶用水量統計和分析,合理規劃布局山區管網供水模式,并與當地鎮村積極溝通,采用供水服務進鎮村等活動,積極開展用水宣傳。為了鼓勵村民積極飲用小舜江水,區政府出臺政策對平水、王壇、稽東等3個鎮給予每人每月免費使用3噸水的定額水費補貼。(二)關于部分工程管理不夠規范第1點單項投資超概算的問題整改情況:我單位針對超概算的標段正逐一分析具體增減內容,并上報對超過概算的項目與發改協調辦理調概手續。對今后工程投資進行嚴格把關,尤其針對工程變更較大金額的項目進行專家論證等手續審批制度,為能更好的控制工程預算,我公司還成立了全面預算管理領導小組,同時也將嚴格按照《紹興柯橋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紹柯水務【2020】102)文件精神執行。(三)關于部分工程管理不夠規范第2點未按期簽訂合同的問題整改情況:我單位進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要求簽訂各類合同,確保時效性。同時還將采取相應措施加強對合同管理的考核監管,將合同簽訂、審批等執行納入部門考核。(四)關于部分工程管理不夠規范第3點未按規定委托中介機構代理采購的問題 整改情況:我單位已督促物資部嚴格按照《紹興柯橋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紹柯水務【2020】73號)文件精神執行,同時公司還出臺了《紹興柯橋供水有限公司內部審計管理制度》(紹柯供水【2020】3-30號)文件來強化公司內部督查力度,實現自查自糾,通過上述手段既規范了招投標又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五) 關于部分工程管理不夠規范第4點未監督施工單位按規定管理項目經理的問題整改情況:目前,我單位工程項目基本都通過集團招標平臺上進行公開招標或者按要求邀請招標,同時在招投標環節嚴格控制同一項目經理最多只能負責一個工程。(六)關于部分工程管理不夠規范第5點未監督監理單位按要求提供資料的問題整改情況:我單位將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強對監理單位的履職管理。嚴格要求監理單位上報監理周報和月報表,對工程監理上崗人員進行備案。二、對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關于建設單位加強工程建設管理的建議,我單位予以采納。目前我單位已經出臺了《紹興柯橋供水有限公司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和《紹興柯橋供水有限公司內部審計管理制度》。同時,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內部管理,強化內部督查力度,實現自查自糾,根據《紹興柯橋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紹柯水務【2020】102)文件精神并專門成立了公司全面預算管理領導小組來加強工程建設等方面的督查。 紹興柯橋供水有限公司2020年9月20日